這些喜事不能一起辦,否則容易吉變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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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生活中,我們經常會碰到一些喜事,很多人喜歡把兩件喜事放在一起辦,湊個雙喜臨門,同時還省心省力。但是在風水上,有些喜事是不能同時操辦的,否則會犯忌諱,不僅不能喜上加喜,反倒容易吉變兇。那么,到底哪些喜事不能一起辦呢?

兒女結婚和父母生日

若父母舉辦壽宴,且兒女在父母的農曆生日月內結婚,就會造成喜事和喜事相沖的情況。喜事相沖會沖向運氣低的一方,為了避免影響自己或父母,最好不要在父母生日月舉辦婚禮。

不過如果父母生日不擺宴,也不介意的話,就可選用,不會相沖。至于其他兄弟姐妹或者自己的生日月,是無需顧忌的。

新婚月份和其他喜事

在新婚的一整個農曆月份,不宜參加別人的婚禮、壽宴、滿月宴等各種喜宴。這同樣是喜事相沖,沖往運勢低的一方,避免影響別人或者自己,就不要去參加了。

如果要送賀禮,也不要當月送,應該提前一個月或者推后一個月送。而懷孕的女性,可以參加別人婚宴,但要注意,自己分娩的月份不宜參加,以免引起沖克。

婚姻嫁娶和神佛誕日

婚姻嫁娶不宜選擇神佛誕日,會損失福氣。正月神佛誕較多,尤其正月十五之前,不可選;農曆三月清明節,不可選;農曆六月乃一年之半,舊時認為不太吉利,但風水中影響不大。

農曆七月是鬼節,不宜嫁娶;農曆九月重陽,盡量少選。而農曆八月有中秋,人月兩團圓,是良辰吉日;農曆二月、四月、五月、十月、十一月、十二月均無神佛誕相沖,合適選擇。

紅事喜事和白事喪事

一般來說,紅白喜事通常不聚頭,但有小部分人圖方便會將它們一起辦,這是兇事,萬萬不可。哪怕婚禮車隊和白事車隊路上遇見,都是很“晦氣”的事情,需要及時化解,否則會有霉運。

在辦喜事時,婚車的路線要安排好,切忌行經煞氣重的地方,如監獄、醫院、兇宅、建筑施工地、事故頻發地段。

源自:風水有關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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