縱然是己所欲,也請勿施于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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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論語》中有這樣一段話:子貢問曰:“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?”子曰:“其恕乎!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。”

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。講的是換位思考,推己及人,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也不要強加給別人。

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。己所欲,亦勿施于人。“己所欲,亦勿施于人”的意思是:即使是你想要的東西或想做的事,也不能強加給別人。

這句話是告訴人們,無論是否“己所欲”,都不能“施”即強加給別人,給別人的東西,只有一個標準,即以別人意愿為標準。要看別人自己是否愿意,而不能依據我們的標準來強加給別人。

生活中有的人會打著為你好的旗號,強加給你各種東西,如果不接受,還會說一句“我這都是為了你好。”這是一句聽完找不到反駁語言卻極度厭惡的話。

《莊子·馬蹄》說:“馬,蹄可以踐霜雪,毛可以御風寒,龁草飲水,翹足而陸,此馬之真性也。”

馬,它的蹄子可以踏霜雪,它的毛可以御風寒,它看見水喝水看見草吃草,吃飽了喝足了,就在草原上自由地撒歡,這就是馬自由而真實的生活。

然而:“及至伯樂,曰:“我善治馬。”燒之,剔之,刻之,雒之,連之以羈,編之以皁棧,馬之死者十二三矣。饑之,渴之,馳之,驟之,整之,齊之,前有橛飾之患,而后有鞭之威,而馬之死者已過半矣。”

可是來了一個叫伯樂的人,他說他會馴馬,他把這個自由自在的馬拿過來給它勒上籠頭,釘上馬掌,這馬就死十分之三了,然后他又來訓練這個馬,立正稍息齊步走,這馬就死了一半了。

所以莊子說,每個人都不要把自己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理念強加于他人,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選擇,只要是自己愿意的,也許他的生活在你看來是不舒適的,但如果把你這個心目中好生活給他們,他不會感到快樂。

這就像一些家長因為自己小時候沒機會學鋼琴、練舞蹈等等,所以強迫自己的孩子學這學那,把自己的想法強加到孩子身上,讓孩子不堪重負。

每個人都有自己愛好的東西,有人愛讀書,有人愛釣魚,有人愛旅游,有人愛開車兜風,等等。只要正當合法,無可厚非。但是,如果你因為愛好讀書,就認為只有自己的愛好才是好的,其他人的愛好不好,是在浪費生命、沒什么價值,那就是蠻橫無理了。

你有你的路,我有我的路,至于合適的路,正確的路,這樣的路并不存在。有一種強加叫“我覺得”,如我覺得你應該這么做,我覺得你應該喜歡,我覺得這是對你好……但你的覺得并不等于別人也是這么想的。

社會是多元的,人性也是多元的,我們永遠不可能用一個標準來要求他人,更不能以所謂的“正確”標準來統一別人的思想。有時候你認為是對的,是好的,別人未必這么認為。

張遠和范仲淹不僅同朝為官,還是好朋友。張遠當了18年京官,卻因故未能住上公產房。范仲淹當了宰相后,便想湊機會幫他置辦一套房子。景祐二年十月,宋仁宗為百官新建住房,張遠終于拿到了房票。

分房時,范仲淹看中了一幢大房。那房子面臨官道,出入方便,還靠近更房,不用防小偷,而且房子后面有后窗,住著敞亮。范仲淹想給朋友一個驚喜,就偷偷地挑了那幢房子留給張遠。但出乎他意料的是,張遠看了房子后非常不滿,甚至還以為這房子是人家挑剩下沒人要了才給他的。

他說房子臨近官道,白天太亂;挨著更房,夜間太吵;后窗那么大,冬天會很冷。范仲淹沒有想到自己好心幫人忙,結果卻幫了個倒忙,出力不討好。

有些時候,己所欲,也應該勿施于人。因為你的欲,也許正是別人的不欲。

己所甚欲,勿施于人,是一種修養,是一種處世方式。它告訴我們要尊重他人的獨立人格和精神自由,它告訴我們按自己想要的方式去生活,也讓別人按別人的方式去生活。

這是一個價值多元的社會,在不違背法律和道德的前提下,每個人都該有相對的空間和自由。

文:李雙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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