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女命八格》中“旺子傷夫”的說法到底是怎么回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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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知道,不論是《女命八法》,還是《女命八格》;乃是其他古人論命典籍,都始終站在男性的角度來論女命的。因為,古代的女子,自己沒有獨立的事業和經濟來源,一切都要靠“男人”。未嫁靠父,出嫁靠夫,夫死靠子。

故此,古人論女命,首先的內容,就是夫子關系。什么“旺夫傷子”;或者“旺子傷夫”;乃至“傷夫克子”。即使論及自身德行與福祿的“安靜自守,福壽兩備、橫夭少年”等等,也都放在次要的位置。似乎丈夫和兒子,就是女人一生的全部理想、成就與福祿;甚至苛刻到連自己的性命攸關的頭等大事,都沒有他們重要。

這也或許,源于古代社會男人的權利。因為,古代男人特別重視婚姻,男人娶女人,首先關注的就是這個女人旺不旺夫,自己能不能從女命中得益。其次,就是旺不旺子,如果克子,那么男人自己就斷了“香火”,后繼乏人,就是大“不孝”,逆天的行為。

其實,即使就命理來說,女命旺不旺夫,克不克子,也不能就女命一個人來定,這是個非常復雜的問題。比如:作為男人,你還要看自己命中能不能得到一個旺自己的女人;自己如果本來克妻,或者命中財星為忌,財星多旺,又如何能娶到一個旺夫的女子?

再說,“旺不旺子”;假如,你男人的命中是不是同樣不利子女,如果你命中本來就克子,女命即使再怎么旺子,恐怕也于事無補吧?同樣,你即使再怎么挑選,能獲得一個長久的,旺子的妻子?有這個福分嗎?有這種姻緣嗎?還有,現實的情況,可能多種多樣,變化無窮。

比如:一個女人有兩次婚姻,這個女人再嫁之后,還能不能繼續旺第二任丈夫,恐怕也是一個問題。如果,她第二任丈夫無能,不健康,甚至殘疾,到底是算旺夫還是克夫,就要看從什么角度去判斷,怎樣去區別,是吧?

又比如:傷夫,是不是每一任丈夫都要被克,是不是第一個丈夫死了,第二個也要死,第3個丈夫也必須死。這樣的命畢竟是極少數的,死了好幾次丈夫之后,他自己都不敢嫁了。但是大多數的女命縱然二婚乃至三婚,很少有接連死丈夫的。所以,這類女命不能一棍子打死,一看到“傷官見官”就是克夫命,這是不負責任的。

再說一下“旺子”,子女是最不好講的,首先站在女命的角度,和同樣的男人生出來的孩子未必都是不一樣的?尤其是多婚的命主,和前任,后一任,生的孩子八字里的定位都不一樣。還有,“旺子”,“傷子”,很多情況下,子女的性別,順序、與不同的男命結合,也會有多種多樣的結果。

比如:二婚三婚的女命,她生了好幾個孩子。不是所有的孩子都夭折,或者都發達。古代夭折孩子是比較常見的,現代社會中的墮胎、流產、手術節育等,也是算夭折了許多孩子。同時,有些女人她生了好幾個兒子,有些孩子能力很強,有些兒子就很窩囊。六七個孩子,死了一兩個,剩下四五個,算旺子還是克子呢?

故此,對于這樣的一個非常具體,非常復雜的問題,就以一種輕率的態度,給別人下個“旺夫傷子”,或者“旺子傷夫”,乃至“傷夫克子”這樣的名頭,誰也受不了。比如:作為男人,命中有沒有兒子,傳宗接代,就風水來說,關鍵還是男命的祖墳風水如何?你自身和祖上的福德,涵蓋了一切,何必難為女人?

另外,就是婚姻中的兩個人,婚姻的匹配程度,是不是對女命,或者男命中的病態,有所克制與化解也很關鍵。這就是,有的女人,與你就沒有孩子,而別人與其他的男人在一起,就有孩子,而且子女還健康如常的原因。

那么,是不是古人在《女命八格》中說的,“旺子傷夫”,就完全沒有道理呢?筆者的回答,那就是:也不是的。那我們就趕緊看看《三命通會》中關于《女命八格》中的“旺子傷夫”究竟是怎么說的吧。

“有旺子傷夫者何?此法專以月時推之,謂克我者為官為夫,有氣得時, 則夫發福;若支干失位,不得月氣,柱中又逢沖克,時上又無旺氣,而己生之子引至時上,逢長生、臨官、帝旺之地,又無刑克,是旺子傷夫也”。

“如一女命:己卯、甲戌、乙卯、戊寅,乙用庚為夫,九月庚金無氣;乙用丙為子,丙火長生于寅,與戌會局,皆屬火。月令既無金氣,時引絕地,又被火克,是傷其夫星,旺其子息,故曰旺子傷夫。余仿此推”。

上述是引用《三命通會》中的原文,就這段話的表述來看,僅就女命個體來講,基本上還是比較客觀的,也比較切合實際。因為,與前面的“旺夫傷子”不同,這段論述,不僅說到了時辰,而且說了月令;更為重要的是,它還說到了干支的失位與否,組合怎樣?

但也忽略了不少的問題,除了我們前面講的,結婚物件的選擇之外,最為關鍵的忽略大體有如下幾個方面:

其一,就是忽略了運勢;因為,由于大運的介入,原局克夫的,就可能不克夫了,至少說也會好很多;

其二、就是它忽略了,夫宮的分析;也忽略了八字中本身的刑沖破害,故此,這種分析存在著不小的問題。但這種分析的意義,還是有的,那就是提供了一個基礎的,框架性的分析思路。也就是說,我們遇到具體的八字,還得結合夫妻雙方的八字特征,以及各自的歲運,具體問題具體分析。

比如,案例中的八字,日主乙木,地支寅卯三重,天干甲乙俱出,也就身強了;而時居子星長生,月時寅戌拱傷局,自然利于子女,尤其是兒子,命中夫星正官不透不顯,月支暗藏的又是一個中氣七殺偏夫;更要命的是,偏夫金居于  火庫,月時寅戌拱火,兩卯夾克戌土,偏夫也受制嚴重。

這就是一個典型的“旺子傷夫”的命格。麻煩還在于,女命行運也不佳,大運一路水木旺地,我身更旺,無力助夫;但木火之地,衣食無憂,利于子女。就女命“傷夫益子”來看,不僅上述案例有這種情況;也包括:比如,八字中食傷疊疊,而夫星微弱;傷重官輕,傷官克官,又沒有解救;或者傷居官位,不見財印的女命。

又比如:夫藏傷庫,得合傷局;夫星入墓,逢傷庫來沖;滿局食傷,不見財星的人;身傷同旺,官星虛浮;日支坐孤官,時支見旺傷;等等。不過,即使遇到上述情況,也要結合女命的大運,如果行運方向,利于丈夫,或者制克化泄傷劫財之氣,就會減輕許多。

同時,需要提醒大家的是,這種的夫星衰弱,是指正官與偏官,一起來看;這樣才符合命格的總體特征。具體對誰有利,或者不利,又要將正官與偏官分開來看;有的人,或許對正官不利,有的人可能對偏官不利;有的女命可能旺正官,有的則可能旺偏官。

另外,就是要結合夫星出現的順序,有的人可能克前面的婚姻物件,有的人則可能對后面的物件比較有利;反之,有的人可能旺前夫,有的人可能旺繼任。同時,我們還得要關注,夫星的旺衰的程度;以及夫星是不是能夠順用與逆用。夫星太旺,行運又不及,旺夫也只是一種心態,沒有實質性的作為。

八字中夫星以中和為佳,所謂中和,就是天干透出,地支有根,就算;那么根氣就是一個墓庫根,或者得一、二中氣根,都是中和;中和了就不會輕易克的住。天干不透,地支只要有本氣根,命中無沖制,無夾克,也算中和;即使不是本氣根,地支得一、二中氣根,在月令中得生氣,或者時辰上有照應,也算中和。

再者,婚姻是兩個人的事,如果兩個人的八字,五行互補,正好能抑制男女命中的缺點,或者弘揚男女命中的優勢,實現了糾偏的目的,也就不會出現所謂的“旺子傷夫”的事情,至少會表現的很輕。從這個方面來看,婚姻物件的選擇,五行喜忌互補,還是具有重大的意義的。比如:有人說,合婚不用考慮五行互補,只要有合會多,日干有情,年命相生相合就可以的說法,也是有問題的。

又比如:有人說,子女資訊同步,就是真夫妻,否則,就可能婚姻不能長久。這樣的問題,還是要具體分析。你想,如果兩個人的命中都沒有子女,或者子女運勢都特別差,這或許是緣分,但如果 五行互補,就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;如果男女雙方都克子,五行再不互補,恐怕就真的沒有子女了。所以,古人在論婚配的時候,只是提出“男命克妻,女命克夫”,這樣的硬配可以的;但并沒有說什么“子女禍福”富貴層次,要一定相同的說法。

這是因為,兩個人在一起,兩個人命式中的五行,就組成了一個新的,流通融合系統,會產生新的綜合、新的磁場與能量交換系統。比如:男命為日干為庚,命中比劫旺克妻;女命日干為乙木,女命命中食傷火旺克夫;火旺就能制克了庚,解救了木,也就接應了男命的官殺。

同理,如果男命水旺,克子;女命印星水旺克子,這樣兩個人在一起,雖然日干相合,為有情;八字中同和多,為好相處。但是,這樣兩個人在一起,又怎么會人生順利,共同發展呢?又怎樣順利獲得子女呢?尤其是當今時代,事業和成就,乃為夫妻雙方人生第一要務。

故此,即使古人,也沒有說什么都不利子女的人就是真夫妻,就是天緣之配,對于子女的要求,也只是要求時支要相生相合。要說緣分的話,也只能說是孽緣。但是,任何人都有選擇向吉、趨善、求生的權利,只要不是大奸大惡之徒,都有傳宗接代、見子報孫的責任與權利,這就是存天理,盡人事;同時,這也是我們要修習命理的價值之所在。

文:命理何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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