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系親屬去世后的六大禁忌,不可不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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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人們不愿意談論死亡,但畢竟生老病死是客觀存在,誰也躲不過。所以是很有必要了解一下喪葬習俗禁忌的,以便避開禁忌,遵從習俗。

一、逝者安葬的禁忌

1、逝者的服裝忌諱用緞子面料

老人們習慣把去世后穿的衣服稱為“壽衣”,過了六十歲后就有老人開始準備壽衣了。壽衣的件數、質地都是很有講究的。件數一般是五、七、九等單數,而不會是雙數;材質上則多用綢子,因為“綢子”和“稠子”諧音,寓意后世兒孫多子,而忌諱用緞子,因為“緞子”與“斷子”諧音。

2、棺木忌諱用柳木

棺木忌諱用柳木,相傳是因為柳樹不結籽,擔心會絕后。 

二、葬禮的日期忌諱選在重喪日

重喪,重,重復,雙重之意,意思是不止一起喪事,指的是一個人去世后近則百日內,遠則一年左右,家人或者親戚中又有人相繼去世的情形。習俗講究,舉行葬禮的日子一定要避開重喪日,以免家中再發生親人去世的情形。

三、熱孝期間忌諱走親訪友,尤其是參加喜事

直系親屬去世一百天內,最好在家守孝,除非必須,不要外出旅游、探親訪友等,以免將自身的悲傷氣息帶給他人。尤其是婚禮、開業、慶賀小寶寶出生等喜事,最好不要參加。

四、守孝期間,子女忌穿紅戴綠

守孝期間,古代的子女講究披麻戴孝,百日內穿白色的孝服;百日之后,穿黑色、藍色等暗色的衣服來守孝,忌諱穿紅戴綠,濃妝艷抹。現代社會,雖然因為工作生活等原因,很多朋友不穿那么長時間的孝服,而用佩戴“孝”字以代替;但是,還是不可穿紅帶綠。

五、守孝期間,子女忌參加娛樂活動

古時候父母去世,子女要一般要守孝三年,在這三年守孝期間,不可以舉行婚嫁之事,也不得舉行吉慶之事。古代講究“以孝治天下”,做官的人,不論官做得多大,父母去世后,都要請假回祖籍守孝,稱為“丁憂”。如果官員不回鄉守孝,就可能受到御史彈劾,受到處分,嚴重者甚至會永不錄用。如果官員在丁憂期間,有嫁娶、生子、分家、作樂等行為,都被視為不孝,也是會受到彈劾的。現代社會,很多人們將守孝時間縮短,為一年甚至更短,但是都忌諱子女尋歡作樂。

六、直系親屬去世第一年,春節門前忌貼紅對聯

過年貼紅對聯是我國大多數地區的習俗。但如果家中有直系親屬去世,第一年春節,門前是忌諱貼紅對聯的。

文:正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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