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讀易經(第五十三卦)——漸卦
字型:
五十三、漸卦
漸卦是易經六十四卦中的第五十三卦,闡明事物在發展過程中“遁序漸進”的道理。漸卦上巽下艮,巽為木,艮為山,山上有木,木隨山勢而長,漸長之義。卦中三陰三陽,陰陽均衡,可只有“六二”和“九五”各得其位,相互應援;又巽為長女,艮為少男,有男女婚媾之象,故卦辭“女歸吉,利貞。”古代認為,女子生來就是別人家人,所以女子出嫁叫“歸”,這與下卦“歸妹”是一個意思。古代女子出嫁有個煩瑣的過程,要有媒妁之言,父母之命,占卜合婚,六聘之禮方可出嫁;而出嫁的禮儀又很復雜,需一步步有序地進行,故借用喻之“漸”。
53.1 漸:女歸吉。利貞。
白話
漸卦:女大當嫁,這是好事。這是吉祥的貞卜。
解讀
漸,卦名。本卦為異卦相疊(艮下巽上)。上卦為巽,巽為木;下卦為艮,艮為山。木植于山上,不斷生長。喻人立身于道義,培養其德行,進而影響他人,移風易俗。所以卦名曰漸。漸,就是漸進的意思。歸,古時侯以女子出嫁為歸。
53.2 《彖》曰
漸之進也。“女歸吉”也,進得位,往有功也。進以正,可以正邦也。其位剛得中也。止而巽,動而不窮也。
白話
逐漸而進,女子出嫁吉祥。進而取得正位,前往有功。按正道前進,可以正邦國。漸卦的位是剛夭居中。能停下隨順地等待,行動起來就沒有困窮。
解讀
- 漸之進也,朱熹說:“之字疑衍。”朱說是。此句當為“漸,進也”。
- “進得位”兩句,本卦初爻為陰爻,居陽位,升進而至于第二爻、第四爻,皆居陰位,是位像相得,喻女子出嫁夫家,得主婦之位。
- 其位剛得中也,此以九五爻象、爻位為據。九五陽爻,為剛,居上卦中位,第五位又為陽位,是性相合而位得中。喻君王正其位,治理其邦國。
- 止而巽,本卦下卦為艮,艮為山,其象為靜止;上卦為巽,巽義為遜。沉著謙遜是漸卦的品德。
《彖辭》說:漸,就是漸進的意思。本卦初爻為陰,進而升為第二爻、第四爻,皆以陰爻而居陰位,這種卦象顯示,女子出嫁,可得主婦之位,能持家庭之政。推而廣之,君王能正其位,治其國。漸的下卦為艮,艮義為止;上卦為巽,巽義為遜。像人沉著而謙遜,無往不利,永不困窮。
53.3 《象》曰
山上有木,漸。君子以居賢德善俗。
白話
山上長有樹木就是漸卦,君子從中得到啟示,要居於安德,改善風俗。
解讀
善俗,《釋文》:“善俗,王肅本作善風俗。”善,改善。
《象辭》說:本卦下卦為艮,艮為山;上卦為巽,巽為木,木植山上,不斷生長,是漸卦的卦象。君子觀此卦象,取法于山之育林,從而以賢德自居,擔負起改善風俗的社會責任。
53.4
初六:鴻漸于干。小子厲,有言,無咎。
《象》曰:小子之厲,義無咎也。
白話
初六:鴻雁走進了山澗。筮遇此爻,警惕小孩頑皮,遭遇危險,應該加以譴責,則沒有災難。《象辭》說:小孩頑皮遭遇危險,由于有家長呵責制止,理應不會失事故。
解讀
- 鴻,王弼說:“鴻,水鳥也。”漸,進,走到。干,《釋文》“荀、王肅云:山間澗水也。”即山澗。鴻漸于干,這是象占之辭。本卦六爻均以鴻雁為占,所占多為日常生活中的事情,《象辭》則附會解釋。
- 小子,指小孩。育,沙少海先生說:“當借為*。篆文言與*,形近而訛。《說文》:“*,語相訶拒也。訓訶責、譴責。”
爻辭是以鴻(大雁)為喻來說明漸進的過程。鴻是一種水鳥,性情溫和,南北群行有序,寒暑往來有時,用以來喻女子及其婚嫁之事是再恰當不過的了。
“初六”以陰居卦之最下,上無所應,不能遠飛,只能“鴻漸于干”。巽為少女,尚不具備出嫁的條件;艮為止,只能是等待。大雁慢悠悠地走上了岸,這時卻有個“小子”貿然撞進來,這是危險的。為什么說“厲”呢?因為這個小子不懂“漸”的規矩,沒有履行求婚的程式,應該先有媒妁之言,故“有言,吉”。
53.5
六二:鴻漸于磐,飲食衎衎。吉。
《象》曰:飲食衎衎,不素飽也。
白話
六二:鴻雁走上水邊高地,飽飲饜飫,自得喜樂。筮遇此爻,吉祥。《象辭》說:飽飲饜飫,自得喜樂,喻指其人,自食其力,從不白吃白喝。
解讀
磐,本作般。王引之說:“《史記?孝武紀?封禪書》、《漢書?郊祀志》并引武帝詔曰:‘鴻漸于般’。孟康注曰:‘股,水涯堆也。’其義為長。”水涯堆,猶言水邊高地。衎衎(kàn),《禮記?檀弓》上。“飲食衎爾。”鄭玄注:“衎爾,自得貌。”
“六二”居中得正,上應“九五”之尊,如“鴻漸于磐”,立足穩健,“九五”欲下而應之,“女歸”之象。“飲食衎衎”《帛書》作“酒食衍衍”,說的是女子出嫁時歡樂的婚宴場面。
53.6
九三:鴻漸于陸。夫征不復,婦孕不育,兇。利御寇。
《象》曰:夫征不復,離群丑也,婦孕不育,失其道也。利御寇,順相保也。
白話
九三:鴻雁走到旱地上。筮遇此爻,丈夫出征可能不再回返,婦女懷孕可能流產,這是兇險之兆。但有利于抵御敵寇。《象辭》說:丈夫出征不再回返,說明其人掉隊遇險。婦女懷孕而流產,說明其人失其保胎之道。利于抵御敵寇,說明國人能夠同心同德,保家衛國。
解讀
丑,《爾雅?釋詁》:“丑,眾也。”
“九三”以剛居陽,上無所應,以陽剛之質有躁進之意。鴻本是水鳥,卻“漸于陸”,兇多吉少,兇到什么程度呢?“夫征不復,婦孕不育”。“夫征不復”是男子出征不能歸還,“君子于役,不知其期,曷至哉”《詩經·君子于役》。“婦孕不育”是女子在男子出征前懷了孕,但因難產而生不下孩子。“不復”、“不育”都有“漸”之義。男子之所以不歸,是因為隨軍打仗去了,故“利御寇”。
53.7
六四:鴻漸于木,或得其桷,無咎。
《象》曰:或得其桷,順以巽也。
白話
六四:鴻雁飛到樹木上,有的停息在河邊堆放的桷木上。筮遇此爻,沒有災難。《象辭》說:有的鴻雁停息在河邊堆放的桷木上之所以沒有災難,由于六四陰爻居于九五陽爻之下,像人有馴服而又謙遜之德。
解讀
- 桷(jué),《說文》:“榱也。椽方曰桷。”圓的叫椽,方的叫桷,房屋頂上承瓦的木條。
- 順以巽,此以六四、九五之爻象、爻位為據。順,順從。巽,謙遜。
“六四”以陰柔處“九三”、“九五”兩個陽剛之中,下無所應,處于很困難的境界。“鴻漸于木”,這本不是大雁所居之地。大雁的蹼是相連的,抓不住木頭,“或得其桷”——如若站在一個方木上或許尚可站得穩點,而獲“無咎”。“桷”是屋頂上的椽子,代指房屋。九三“夫征不復,婦孕不育”,總得找一個安身的地方,一是等夫,二是生子,這個地方大概就是娘家吧。
53.8
九五:鴻漸于陵。婦三歲不孕,終莫之勝,吉。
《象》曰:終莫之勝,吉,得所愿也。
白話
九五:鴻雁走到山陵上。筮遇此爻,妻子多年不能懷孕,但始終不會被人取代,吉祥。《象辭》說:始終沒有被人取代,吉祥,妻子實現了與其丈夫和諧白頭的愿望。
解讀
勝,勝過,取代。莫之勝,是說沒有人能取代她。
“九五”以陽剛居君位,高高在上,猶“鴻漸于陵”。本與“六二” 正應,但中間有“九三”、“六四”相隔,而不得相見。出征人在外,陰陽得不到調和,故有“婦三歲不孕”之象。但“九五”以剛居尊,“六二”柔順中正,愛情忠貞不逾,誰也不能奪其志,故“終莫勝之,無咎。”
53.9
上九:鴻漸于阿,其羽可用為儀,吉祥。
《象》曰:其羽可用為儀,巖,不可亂也。
白話
上九:鴻雁走到山頭上,它的羽毛可用來編織舞具。這是吉祥之兆。《象辭》說:鴻雁的羽毛可用來編織舞具,這是吉祥之兆,編織舞具的羽毛應該純而不雜,像人心志不亂。
解讀
- 阿,原訛為陸。恒作陸不僅與九三爻辭重復,且不協韻。江永、王引之、俞樾均說是阿之訛。阿、儀古為韻。今據改。《說文》:“阿,大陵也。”
- 儀,古時侯人文舞的道具,用鳥羽編織。
“上九”處卦之終、巽之極,若“鴻漸于陸”。這里的“陸”當“云路”解,即高飛入云,有超逸遠走之象。“其羽可以為儀”是對這種行為的褒獎,它像羽毛一樣美麗,可以作為人們的儀表。
漸卦,闡釋由停頓的狀態,邁步向前時,應采取漸進的原則。前進才能建功,前進當然要剛毅,但也要把握中庸原則。不可以勉強,不可以冒進,應當穩當,依據狀況,把握時機,腳踏實地,一步步的循序向前邁進,動靜順乎自然,才能安全,行動不會窮困。如果剛強過度,不停的冒進,就有脫離群眾的危險。當然,在漸進中,會有阻礙,但邪不勝正,必須以正當的方式突破。超脫於世俗之外,不為名利所累,則可進退由心,可以說是進的極致。
所屬專題:《為大眾解讀易經》(68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