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讀易經(第六卦)——訟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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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緒論

孔子說過一句話:“聽訟,吾猶人也,必也使無訟乎。”孔子說,聽見有爭訟的時候,我的想法也跟別人一樣的,最好不要有什么爭訟才好。可見,在春秋時期,孔子已經意識到,爭訟這樣的事是不斷發生的。孔子的愿望是良好的,但現實卻不是如此,自有人文社會以后,有主奴、有上下,有尊卑關系以來,爭訟就從未斷絕過的。這就是真相。

什么是訟呢?訟,爭也。從言從公。以手為主,就是爭。以言為主,就是訟。有話在里頭,有是非曲折在里頭。到哪里去“訟” 呢?到大人那里去,到官府那里去,到主人那里去。這說明已經有聽訟的地方了,所謂“有司”。即使在春秋邦國混亂的時候,也有設立聽訟的地方。這主要針對民間的爭端而言。訟,主要是人民內部矛盾。訴訟于公堂,以求得一個自以為合理的評判和斷決。按照易經序卦說“飲食必有訟”。爭財曰訟,主要都是因為財貨利益之事而引起的。財貨是人所需養之物,為此而爭,情理所在。

需訟二卦是相應出現的。人生在世,先為需養。需養需要財貨,財貨有限,難見無爭。但是,訟事的出現,只有人的社會才會出現。動物爭食,使用本能之力,不惜廝殺拼搶,而人就要進階一點。因為官府不許民相械斗,而弱勢群體往往不敢直接用暴力去和強勢群體爭長短,于是訴之于有司,以求做主。 爭訟是人事的一個非常常見的事情。為官為政者,不得不加以研究和重視。當有公理和公法以后,訟就開始有地方訴求了。當民間無官時,庶民有爭時,先訴之于鄉村長者,繼而訴之于有司官府。其中所謂大人也。投訴的級別高低,因爭訟之事大小而定。所以,訟者本意是求正。因此,為政之大,其實就是一個正字。若不中立,就會偏倚,就難得其正。因此,“中正”的內涵是一致的。

春秋時期,周室已衰,各國都沒有一個說理的地方,于是就出現了盟主。自以為受到欺負的小國就會去向盟主投訴,這樣的盟主一定是一個有實力斷是非的霸主。從大到國家,小到一個庶民百姓,都需要一個投訴爭理的地方。情理是相通的。現代國際社會,聯合國扮演一個公正的立場,實際上,有大國在背后操縱。有公理而沒有強權,公理也是無法起作用的。而強權往往會強奸公理。這幾乎是慣例了。當爭訟無法得出一個結果,發展到最后,就一定會有戰爭出現了。這就是后面要講到的“師”卦。

只要有人存在,就一種有爭訟之事發生。爭訟之事不絕,人文政治就不會停息。訟,言之于公堂,曰訟。這是很形象的。那么,易經是如何推演訟卦的呢 ?

二、釋卦

1、卦名

訟,音同頌。《說文》:訟,爭也。從言公聲。以手曰爭,以言曰訟,爭曲直于官有司的意思。又《易•訟卦疏》:“凡訟者,物有不和情乖,爭而致其訟。【注】爭辯也。【周禮•地官•大司徒】凡萬民之不服敎而有獄訟者,聽而斷之。【注】爭罪曰獄,爭財曰訟。【后漢•曹褒傳】會禮之家,名為聚訟。【注】言相爭不定也。【論語】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。訟,猶責也。又公也。【史記•呂后紀】未敢訟言誅之。訟,公也。猶明言也。訟,也有責的意思。自訟就是自責,很少有人能做到這一點,只有圣賢才能做到。

名字義,就是到官府公堂去爭論曲折是非的事端。訟卦的本義含有不和的意思。聯想起來,就是人們在公堂上據理以爭,語聲鼎沸的樣子。人與人之間不再以禮相讓,而口舌爭端,體現了人文社會一個非常普遍的景象:官聽訟于公堂,民訴情于階下。這一卦的基本象征就是爭議、不和,還有求公之義。

從卦象看,坎卦在下,乾卦在上,重疊成訟卦之象。坎,象征水急艱險,乾,象征剛健不屈。仿佛天行趨上,水流就下,各行其是,不相其和。

按照傳統卦變理論,這一卦是由遁卦變來,遁卦九三爻與六二爻交換位置而成。即由艮卦而變成坎卦,內卦由原來的艮卦變成了坎卦,和原來的外卦乾,一起合成為了“坎在下,乾在上”的重卦,于是被稱為訟卦。訟卦,象征了人文社會一個常態,就是人情洶洶,爭端不斷,訴訟不絕,體現了不和的征候。

2、卦占辭

原文:“訟,坎下,乾上。有孚窒。惕中吉。終兇。利見大人。不利涉大川。”

訟的卦象是,坎卦在下,乾卦在上。

首先是“有孚窒”三個字。有孚的意思,在需卦里已經有解釋,就是有信的意思。上卦為乾,天行有常,就是信。但是,出現了一個“窒”字。窒是什么意思呢?說文解釋:窒,塞也。從穴至音。塞就是止的意思。窒閡、閉塞、阻隔的意思。好像什么東西被壓制在胸中無法宣泄。這三個字,非常形象地描述了爭訟者的心態。訟的發生,很簡單,就是因為胸中有不平在壓制,不和,不順暢,那么爭訟是不可避免的了。“信義”已經被阻塞了,胸中有不平事,訟卦的第一個征兆。

其次,“惕中吉”。惕是什么意思呢 ?說文解釋是敬的意思。就是悚惕的意思,有憂懼的成分在里頭。又【爾雅•釋訓】惕惕,愛也。郭注詩云,心焉惕惕。韓詩以為悅人,故言愛也。實際上,為官愛民,因此才有惕惕之態。所以,惕惕,含有愛的意思。遇見這樣的情形,就要心懷敬懼之心,因為這事關民生,不得不重視的。保持這樣的心態對待爭訟之事,就會獲得吉利。古人以卦告,給與君子以啟示。遇見訟卦,就要采取這樣的態度,敬畏和憂懼于中,就能夠獲得吉利。遇民爭端,不可厭,不可避,畏民如天。為官能如此,就一定是知民善政的。

“終兇”這一卦占,與“惕中吉”意思相反。其實,這體現了一卦的征兆不是單一的,是可以存在兩種截然相反的結局的,關鍵是人為態度的問題。這里其實強調了人事的作用,你對爭訟之事采取敬民愛民的態度,一定會以謹慎憂懼的心態去聽訟斷獄,這樣就是公平天下,解民爭端,天下就會獲得太平。這一卦,反映了為政的一個最基本的原則,天下爭端因訟而起。所以孔子說必也使無訟乎,就是一種非常美好的愿望。如果天下太平了,那么就說明已經沒有什么爭端了。無訟就是平,平天下,不就是儒家的理想追求嗎?所以這一卦,非常重要。

為什么“終兇”?爭訟這種事情,終究是一件不祥的事情,最終是會引起兇險之事的,所以,訟的另一個含義就是兇,訟帶來的最終結果就是兇。兇是什么意思?說文解釋說,兇,惡也,象地穿交陷其中也。【徐曰】惡不可居。象地之塹也,惡可陷人也。【爾雅•釋詁】咎也。【疏】謂咎惡也。又【玉篇】短折也。又與忷通。【集韻】憂懼。【晉語】敵入而兇。【注】兇猶兇兇,恐懼。亦作兇。【說文】擾恐也。訟的另一個征象就是人情洶洶,不能善罷甘休。所以說,訟的出現,必然導致許多不吉祥的事情發生。

最后一句“利見大人,不利涉大川”。發生這樣的事情,不可避免,那么我們可以采取什么辦法呢?利于去見大人,去訴之公堂,請官審斷。出現這樣的事情,不利于有大動作,也不要出遠門跋涉遷徙。有爭端沒有平息,就不要有什么大動作。“利見大人”就是一個投訴的過程,凡事有公理,私下是無法解決的,只能公諸于堂,讓大人明斷。制易者不贊成民爭自解,終于采取暴力手段,要訴之公堂。“聽訟吾猶人矣,必也使無訟乎。”孔子的理想境界啊。人世間什么時候能夠出現無訟的時代,這就是天下真正太平之時了。

翻譯成白話,大意如此:所占訟卦,兆有四義:一則信義塞閡,爭端必起。二則聽訟以敬,事亦得吉。三則人情洶洶,訟終不祥。四則利見大人,訴之公堂。訟事不去,大事不宜。

3、彖辭

原文:“訟,上剛下險,險而健,訟。訟,有孚窒,惕中吉,剛來而得中也。終兇,訟不可成也。利見大人,尚中正也。不利涉大川,入于淵也。”

白話:訟卦之時,居上者剛,處下者險,彼此險難而剛健,自然就發生爭訟了。爭訟的出現,信義阻塞,心懷憂惕,事或得吉,但是爭訟的事情終究是不吉祥的。人們希望通過爭訟而達到自己的目的,而實際上卻無法實現,因此爭訟一旦發生,就意味著事情不妙。事情的解決,必須通過投訴于大人之前,因為只有持中正的立場,才可能解決爭訟。這個時候,不要有什么大的動作,大事不宜。天剛在上,水險在下,兩種自然物象是各行其是,背道而馳,反映到人事,就是兩強相遇,彼此違行,自然爭訟難和。

解釋:訟卦,上面剛健,下面險惡。艱險而剛健,這就是訟的象征。信義窒塞不通,爭訟必起。遇此懷憂,敬惕以待,必獲吉利。從卦位的角度看,是剛來而得中的象征。“剛”指九二,得中,就是剛居中,很剛強不屈,但是九二沒有得正,只有九五才居中而得正,所以說要利見大人,大人是誰,就是九五。九二是爭訟的象征。“終兇”,是因為訟不可成,成,就也。——《說文》。爭訟沒有獲得成功,沒有實現目標、達到目的。遇見訟,就是爭,不和的象征。天與水相違。違,就是離的意思。離心離德,大家合不攏,自然是爭的。不利于跋涉大川,因為出行的話,就會走入深淵。坎為淵也。

彖的解釋,自有一定道理,但也不完全都是沒有牽強的地方。其它的卦彖也有不利涉大川的征兆,但是理由并不是“入于淵”。淵,【說文】回水也。從水,象形。左右岸也,中象水貌。一出門,就被深淵阻擋在前,自然是不宜動的。所以彖傳發揮說,不利涉大川。這是一種訊號,就是遇訟之時,不宜大動干戈。

4、卦大象辭

原文:“象曰:天與水違行,訟。君子以作事謀始。”

白話:天和水背離而行,訟卦象征。有德的智者效仿這一卦,就要在做事之初開始謀劃了,目的就是要避免爭訟的興起。世無訟,政可息矣。

解釋:天與水背離而行,這是訟卦的象征。有德的智者效仿這一卦,就要在行事作為的開始謀劃了,防止因為契約的問題而導致爭訟。為什么要說謀始呢?訟的發生,多因文書契約而起。因為一件導致爭端的事情,一定是有原因的,而原因早就埋伏在事情的開端了。所以,傳易者非常注重開始的時候,這樣的警示在以后的諸卦里還會看到。爭訟多因口舌,不是動手的事情。因此,一定與文書契合之事有關。 此事由于人事而起,事在人為,因此一定要謀于始,最大限度地杜絕爭端的潛伏。

這一卦在需卦之后。訟的本義是訴訟、爭議的象征,人文社會的象征。需,是飲食之需。訟,是相處之訟。物以類聚,人以群分。人在一起久了,就會有矛盾,于是爭訟就出現了,完全是人文社會出現的現象。易的宗旨是人文的,這是釋易者所必須認識到的。飲食男女,就是食色性也的意思。這個卦象不好,因為是一種信任窒息的狀態,這樣的話,能不引起爭訟嗎?有爭議,就爭議于公庭之上,這就是訟的本義。說明訟卦取意于庶民求審于公堂之象,有官有民之時也。爭財曰訟。

彖的作者和象的作者,仿佛是兩個人。象的表達,比之彖的解釋,更具有人文色彩。其實,這個卦,有很多種象征,是多次占告的記錄,不可同時而觀,必須客觀看待。上剛下險,這樣解釋,不是剛與柔的關系,而是卦德的比較。自下而上,險而健,這是訟的象征。卦以下為體,以上為用?剛來而得中,指的是九二還是九五?應該是指前者。九二和九五都很剛強,所以爭訟。終兇,是其中的一次占卦。就是說這樣的卦,不是好的,必須求助于大人。所謂大人,就是王公貴族。彖的解釋不是那么讓人信服。坎,淵也。坎在下,所以說入于淵,雖乾剛也不能免也,因此不能動,只好求助于大人。

象說,天和水相互違行,這就是訟的象征。天趨上,水就下,所以說違行。君子遇見這樣的卦象,就要學會凡事善于從起初開始謀定,不然會引起后來的爭訟。有爭議往往是開始的時候忽略了引發爭訟的事端。

需、訟二卦,是非常富有人性的卦。都是只有人才會有的象征。天地不會需要食,也不需要爭訟,這都是大的人事象征。所以,六十四卦,是把人文社會比較典型的事態和狀態表現出來,是人文社會必然要遇見的事情。圣人作易,就是教后世君子如何為政治人。其它的事態遇見這樣的卦象,也是一種象征的說法,不可一成不變,不知變通。飲食和爭訟,使人類社會首要解決的兩件大事。

5、爻占和小象辭

初六,不永所事,小有言,終吉。

《象》曰:“不永所事”,訟不可長也。雖“小有言”,其辯明也。

解釋:

初六——不把爭訟之事鬧大拉長,雖然略有些不平,但是終究是吉利的。前半句是說此卦接上卦《需》卦而來,不會永遠處于原來所事的平安狀態,必然會有爭訟;爭訟因事而起,不堅持所爭之事,爭訟會停止,雖然仍有些口舌,但沒什么大問題。

小象——不永所事,因為爭訟之事不可長久的緣故,雖然略有些議論,但是分辯是明白了的,小有議論是情緒問題。

為什么會這樣呢?因為,初六和九二失位, 這樣的狀態是不可能長久的,要更正過來,這樣的分辯是很明白的。

九二,不克訟,歸而逋。其邑人三百戶,無眚。

《象》曰:“不克訟”,歸逋竄也。自下訟上,患至掇也。

解釋:

九二——不能達到爭訟的目的,回到自己的城邑之后,就逃亡而去了。剩下的三百戶邑人什么事都沒有了。言外之意,借一個典故,事主爭訟不勝,懼禍而逃,城邑三 百戶人居然沒有什么事情。

小象——“不克訟”,就是打不贏官司,懼禍而逃亡。下人而訴訟上人,禍很快就到了。就像俯首可拾的東西,很容易的事。這是說九二為爭訟之民,而無法和九五爭訟的,何況外卦皆陽,剛健之極,哪有能夠打得勝的,這種情況就是民告官,十訟九輸。

六三,食舊德,貞厲,終吉。或従王事,無成。

《象》曰:食舊德,従上吉也。

解釋

六三——這一爻又是什么意思呢 ?食,食祿的意思。靠祖上的積德而食。征兆不大好,但是終究是吉利的。選擇跟隨王者的事業,但沒有什么成功。

小象—— 食祿祖德,跟從君王,自然是吉利的。

九四,不克訟,復既命渝。安貞吉。

《象》曰:復即命渝,安貞不失也。

解釋

九四——沒有打成官司,回到城邑,改變原來的想法,安于現狀,反而獲得吉利。

小象——回到原來的狀態,安于現狀,反而沒有失去什么。

九五:訟,元吉。

《象》曰:“訟,元吉”以中正也。

解釋:

九五——訟,元吉。爭訟,獲得很大的吉利。

小象——獲得元吉,因為九五位居中而正的地位的緣故。這樣去爭訟,自然是獲得勝利的。

上九:或錫之鞶帶,終朝三褫之。

《象》曰:以訟受服,亦不足敬也。

解釋

上九——就像一個歷史典故說的,君主賜給的腰帶,一天之內居然三次被人剝奪。

小象——因為爭訟而獲得上面的賜服,這樣得來的榮譽也不值得尊敬的。

解釋爻占,關鍵在定調,然后從初爻開始。每一爻的取類都不是唯一的,不過借事取意而已。這一點讀者要注意。訟卦的意思很明顯,就是官司爭訟之事。訟卦六爻取象,無非爭訟之事也。以上六爻,都是說的爭訟官司的事情。卦的意思很明朗,大義獲得以后,爻所取類都是隨機的,達其意就可以了。爻辭太簡約,就需要我們發揮充分的想象。有時象傳也不一定完全領會,后之學者要有自己的獨立思考。卦之所立,目的是象征某一種時勢或事態。六十四卦只能是概括出來的,典型的,不可能事事都能進入到爻辭里面。所以,拘泥于爻辭的話,將難見真義。自古易經難解,也正因于此。

三、雜卦

易經雜卦:“訟,不親也。”什么叫親?親的另一個含義就是和。人文社會的發展,在古代,親戚之間打官司的現象非常少,現代則屢見不鮮了,因為財產而打官司的占了很大的比例。只有不親不和,才會去爭訟打官司。世界上的事情都是這樣的,不親就會阻隔,阻隔就會誤會,誤會就會發生沖突。而訟是民間的一種爭端,現在到國際上,是國家之間的摩擦,這也是一種訟的體現。但是,訟畢竟停留在口舌之上,沒有動手,在個人和群體,動手就是斗毆行為了,對于國家而言,就是戰爭了。所以訟的下一卦就是師卦。

也可以說訟的最大化就是師卦。這樣的事情能不引起重視嗎?必也使無訟乎?孔子的愿望是良好的。其實也反映了一個社會的情形。訟,是人文法制社會特有的現象。動物世界沒有。訟之起,文書盛。契約時代,爭訟之事猶為重要。一打官司,即使是親人也變得不親了。所以說,訟,不親也。這樣會傷害親情,把人際關系弄壞,人不親的最終結果,就是沖突,乃至戰爭。所以,孔子說要親仁,也就是親人。人與人之間如果都能相親,那么世界就真的太平了。不要把小的爭端忽略,往往會引發更大的爭端乃至戰爭。所以,傳易者提醒我們,要作事謀始。從一開始就要想到后果,不要埋下爭端的因素。使民不爭,這是善政的一種表現。

四、序卦

坎下,乾上,訟。《周易》序卦第六。“需,飲食之道也。飲食必有訟,故受之以訟。”需、訟是合論的。訟卦是需卦的顛倒之象。也就是說,需訟一體,兩面而已。人民發生爭訟,最普遍的是因為食貨。需養的資料。所謂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。因此,在這個層面上,需訟是相關的。大家都去求,財貨不夠或分配出現問題,就引發爭端。因此,這是很自然的事情。 需卦的象征,就如雨在天上,人們對雨的需求很大,因此以此立象。訟卦的象征,就如天在上空,水流向下,彼此背離而行,不和則爭,因此立象。因為需求而引發爭端,這樣的現象自古而然。所以,為政者,在考慮需養的同時,也要考慮會由此而引發的各種爭端。訟大象所謂作事謀始,從需養的時候就應該開始考慮如何避免和減少此類事情了。

五、啟示

從需卦到訟卦,不只是第五卦與第六卦的關系。《易經·序卦傳》專門解說六十四卦的順序有何道理,在談到這兩卦時說:“飲食必有訟,故受之以訟。”意思是:人們為了滿足飲食的需求,必然會產生爭執與訴訟,所以接著上場的是訟卦。另一方面,需卦是“水天需”,訟卦則是“天水訟”。這兩者互為“覆卦”的關系,亦即六爻由下而上“整個”翻覆過去。

任何人聽到訴訟,都會覺得不安與不祥。然而,易經講究客觀的變化規律,發現人的社會不可能沒有競爭,而競爭若未得到妥善的處理,接下去就會演變為斗爭與戰爭了。因此,訴訟不但不是壞事,反而是化解恩怨、追求公平與正義的最佳手段。于是,訟卦六爻有四爻的爻辭出現了「吉」字。只有到了上六的《小象傳》才增補一句:“以訟受服,亦不足敬也。”意即:由于爭訟而獲得官服,也就不值得尊敬了。由此可以聯想到孔子所說的:“聽訟,吾猶人也,必也使無訟乎!”(《論語·顏淵》)意思是:審判訴訟案件,我與別人差未幾。假如一定要有所不同,我希望使訴訟案件完全消失。孔子的理想簡直是個烏托邦,然而這不恰是大家的共同愿望嗎?其實,從易經看來,訴訟不然而無法回避的,并且也沒有如此可怕。

訟卦的卦象是“天水訟”,天在上而水在下,這兩者沒有交集合。上卦剛強而下卦險惡,在沒有共鳴的情況下,難免要訴訟了。且看六爻怎么說。“初六。不永所事,小有言,終吉。”在初六,不要把事情做到底,雖有小的責難,最后吉祥。任何爭執都是從小事開始,只要留意收斂,即使自己受到一些責怪,也都可以因無訟而吉祥。本卦《大象傳》說“君子以做事謀始”,亦即君子由此領悟,做事要在開始時就謀畫好。將訴訟化解于無形,實在需要明智與修養。
接著,九二是“不克訟”,由于它與上卦的九五不應,甚至互相抗衡,他的爭訟怎能成功?然而由于九五既中且正,所以不會牽連到九二的部屬。到了六三,可以“食舊德”,由于它本身陰爻居剛位,不會太強勢,并且有上九正應,即是“享用祖先的余蔭”,雖有危險而最后吉祥。

九四的命運與九二相同,也是“不克訟”(爭訟沒有成功)。這兩個陽爻都在柔位,力量不足但又不服輸,幸好全卦主爻是九五,九五是英明公正的法官,在裁決之后,讓九四安于自己的角色,結果也是吉祥。最讓人驚奇的是:“九五。訟,元吉。”居然有爭訟而可最為吉祥。易經六十四卦中,只有十二卦出現“元吉”。大家以前談過坤卦六五的“黃裳,元吉”,現在的訟卦又是如何元吉的呢?關鍵在于“九五”,亦即天子或法官既公平無私又堅守正義。假如人的社會必然會有爭執與訴訟,那么大家最盼望的不是公正的執法人員嗎?在孔子“無訟”的理想實現之前,有了九五這樣的明君,不是天下最為吉祥的事嗎?

由此可知易經的務實性格,以及它建立在客觀現實之上的公道的理想。然而,訟卦最后的結果呢?“上九,或錫之鞶帶,終朝三褫之。”意即,或許受賜官服大帶,然而一天之內被剝奪三次。即使爭訟成功,得到升遷機會,也難免隱藏后患,并且也談不上別人的尊敬了。因此,從初六到上九,都在提醒人不要任意爭訟,然而“真理愈辯愈明”,為了正義的緣故,也不可充當鄉愿,這時只好期望九五秉公斷案了。君子要“做事謀始”,道家老子進一步提醒大家“慎終如始,則無敗事”(《老子》六十四章)。面對事情結束時,能像開始時那么謹慎,就不會遭到失敗了。有始有終,又能在過程中謹守分寸,人生或許可以無訟。

所屬專題:《為大眾解讀易經》(68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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